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3:19    次浏览
李超出庭受审。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李超出庭受审。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京华时报讯(记者张剑)33岁的男子李超在一场官司中败诉,被判赔偿他人68万余元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在法院明确告知李超尽快履行判决的情况下,李超却将自己名下的26万元现金用于购买宝马跑车。昨天上午,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李超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,并被当庭判处拘役6个月。昨天上午,发型新潮且染着黄发的李超被带入法庭。因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,他于今年初被抓获。而李超所涉及的民事案件,其实是一起平常不过的买卖纠纷。据检方指控,2009年5月,男子王某找到李超帮忙卖出一套房子,房价为68万余元。李超将房子卖出,却迟迟不将房款交付王某。王某只得向东城法院提出起诉追讨这笔钱。李超当时认为,王某还欠他30多万,他们俩是互相欠,最多就是个小纠纷,“当时想的太简单了,总觉得我们之间的债务可以互相抵扣”。最终,李超却连开庭都不参加,法院缺席判决王某胜诉。2012年年初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王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,法院也随即做出执行裁定书,并反复电话、短信通知李超。执行法官通知李超在2012年3月15日到法院谈话,李超不仅未去,还在当天把名下的26万元存款提现,并在同年9月购买了一辆宝马Z4跑车。此后,李超继续和法院玩起“躲猫猫”。直至今年1月底,李超被警方抓获。庭审中,面对法官、公诉人的提问,李超直说,自己当年太糊涂了,“当时真的不懂法,心存侥幸了”。李超被抓后,其家人已将68万余元案款交付王某。庭审后,法官当庭作出宣判,李超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判处拘役6个月。法院发布5个月追回案款765万据东城法院副院长张永忠介绍,去年10月下旬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,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罪,妨害公务罪,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罪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。截至目前,该院已对46人采取拘留措施,追究刑事责任1人。其中28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,执行到位金额765.2万元。罚款17.5万元,限制出境29人次,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4人次,通过电视、报纸等媒体曝光“老赖”90人次。